“老赖”虚假承诺 被罚一万元
近日,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严某作出了罚款决定书,决定对其虚假承诺的行为罚款人民币一万元。
被执行人严某是某物流公司的股东,2021年,刘某的丈夫因工死亡,严某的公司无力赔偿的情况下,刘某向广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被执行人严某在其认缴的股本范围内对案件申请人进行赔偿。2021年10月25日,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严某在最开始的时候是非常不配合的,他认为这个钱应该由公司来出,不应该由他个人来承担。后续经过我们各项强制措施,包括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以及对他名下的银行卡和微信等账户的冻结等各项措施之后,他在2021年的年底也被我们拘传到法院就这件事进行商谈。
严某被拘传后,承诺第二天早上九点前向法院及当事人缴纳十万元执行款。但在第二天,严某并没有履行自己的承诺。2022年12月份,严某再次被拘传至法院。
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助理郭平介绍,被执行人严某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对法院进行了虚假承诺,一方面是其个人不诚信的一种体现,另一方面对于法院的公信力以及权威都有一些负面的影响。所以我们法院在他缴清了全部执行款的情况下,依然对其做出了罚款决定书,决定对其罚款一万元。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法官提醒广大当事人,在法院执行案件过程中,应当秉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要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行为,如果有像被执行人严某的这种情况,可能面临着罚款或者拘留这样一系列的惩戒措施。(记者 朱甜甜 郑鸿宇)
上饶之窗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上饶之窗"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上饶之窗所有。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上饶之窗"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上饶之窗",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上饶之窗网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