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
WWW.SRZC.COM
发布时间:2020-10-21 09:51
文章来源:
中国江西网
10月20日,记者注意到,自然资源部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答复。就该建议中提到的“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答复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答复指出,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此外,答复就“关于不动产共有登记”等问题也做了明确回复。答复指出,不动产登记机构以少数份额共有人不配合而不予办理登记的问题,属于执行层面的问题,将加强监督指导,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切实维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记者王琴红)
[ 责任编辑:黄小燕 ]
分享到:
相关阅读:
- 10-21 · 全球疫情下为何中国引资“磁力”进一步增强?
- 10-21 · 多地密集签约新经济项目 目标总额均超千亿
- 10-21 · 朱寅健主持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73次主任会议
- 10-21 · 【双创监督哨】信州步行街存在这些不文明现象
- 10-21 · 【双创监督哨】信州步行街存在这些不文明现象
- 10-21 · 台风“沙德尔”将移入南海东部 23日趋向海南岛东南部近海
- 10-21 · 民房厂房突发火灾 消防成功扑灭
- 10-21 · 政策效应显现 9月房价涨幅明显放缓
上饶之窗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上饶之窗"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上饶之窗所有。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上饶之窗"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上饶之窗",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上饶之窗网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