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宋宏洋、刘卫真、记者徐小勇报道:凌晨1点,南昌市天佑路某宾馆大厅里,前台接待员黄某等保安去值班室休息后,迅速拉开收银台抽屉,将现金装入手袋里,悄悄离开了宾馆。逃跑一个月后,黄某被警方抓捕归案。
赣州女子求职巧遇“强奸犯”
现年20岁的赣州女子黄某,在家乡务工时,曾被一男子强奸。2008年2月2日,已有身孕的黄某到南昌找工作时,无意发现了“强奸犯”。黄某跟踪这名男子后,发现其进了一家宾馆,并和工作人员打招呼,很像在宾馆里工作。黄某遂决定应聘到该宾馆工作,伺机进行报复。
办假证应聘盗走营业款1.8万
随后,黄某办了一张名叫肖清梅的假身份证,应聘到该宾馆做前台收银员。
上班第一天,黄某向同事打听所见男子的身份,同事告诉她,男子是老板的儿子。于是,黄某决定开始实施报复。
2月8日,宾馆主管通知黄某当晚班。黄某值班时,发现当天的入住房款还未结算,仍放在收银台的小抽屉里,便等到次日凌晨,保安去休息后,偷走1.8万元营业款离开宾馆。
宾馆报案后,逃跑一个月之久的黄某被警方抓获归案。黄某在接受讯问时,指出宾馆老板儿子像曾经强奸她的人,但警方对宾馆老板之子徐某做笔录时,徐某表示,并不认识黄某。
日前,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黄某依法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