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当事人实际生活困难,延伸“市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及时有效解决上访群众的合理利益诉求,实现矛盾纠纷的就地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8月15日上午,德兴市政法委组织召开司法救助联席会议,决定对2008年7月以前的8例案件23位受害人给予司法救助,共计安排5.23万元救助款,由市财政局负责具体发放工作。这是《德兴市涉法涉诉求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后,第一批获得司 法救助的案件。
根据《德兴市涉法涉诉求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涉法涉诉救助资金的使用遵循专款专用、管用分离、小额救助、适时救助和一次性救助原则,适用于政法部门办理的刑事案件未破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缺乏经济赔偿能力,致使受害人或受其赡养、扶养的直系亲属遭受严重生活困难;执行案件中,因一方当事人缺乏履行能力,致另一方当事人遭受严重生活困难;证人、鉴定人因作证、鉴定受到打击报复,造成严重生活困难等方面。申请涉法涉诉救助需由当事人向相关政法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当地村(居)委会和民政部门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等材料。涉法涉诉救助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安排解决,总额为20万元,在财政年度末救助资金不足20万元的,不足部分每年由市财政继续补足。(祝志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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