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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在六点前起床,也难得一起床就打开电脑。今天,破例的一次网络晨扫,让我心情为之一振,因为,我读到了一位英雄,而且是一位巾帼英雄。
中国网首页图文报道,7月4日晨,佛山市36岁的龙女士刚从车库开出自己的车,准备到自己的店里开始一天的工作,突然,早早埋伏在边上的3名劫匪拦住车子,砸碎车窗玻璃,2人残忍地扯住她的头发,将她上半身拽出车窗外,另一个则迅速抢走车里装有一万元现金的女包。得手后,劫匪窜上一辆摩托车快速逃窜。龙女士惊魂稍定,立即发动车子追击,在撞坏两道铁栅栏后,将摩托车撞翻,3个劫匪被卷入车底,1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后立即逃跑。做完这一切,龙女士把车子停下,打电话给老公述说经过,并随即向警方报警。
案件的终结没有任何悬念,龙女士不必负刑事责任。
劫匪死有余辜,对案件的民间评论也没有任何分歧,几乎所有的网友都在盛赞龙女士的英雄壮举,包括我。相信,也会包括你。
这个案件里,不存在防卫过当的悖论,想必那些喜欢咬文嚼字的律师不会搬出这个司法术语为穷凶极恶的劫匪辩护。
穷凶极恶!是的,所有的劫匪都具备这个特征。
我们从媒体知道了太多的劫匪作恶的案件。为了达到抢劫钱财的目的,这些劫匪根本就不拿人命当一回事。劫匪伤人还算是有点良知的,当我们看到那一幅幅灭门惨案的血腥画面,我想没有任何一个有人性的居民不对劫匪令人发指的罪恶感到震惊和愤怒。
广州、佛山一带这些年一直是“两抢”的重灾区。看过央视法制频道的报道,通过抓拍的画面我们知道了劫匪有多么暴戾凶残。
周边也发生过一些劫匪伤人杀人的血淋淋的案件。敲头夺包案、飞车抢夺案、抢劫杀人案、残害出租司机案、抢劫强奸案、抢劫灭门案就曾在我们身边上演。
我们也很无奈。一些劫匪失手落入法网,因为罪不当死,他们不过是判了几年劳改。出狱后他们没有几个洗心革面,反而是变本加厉,作案手段更加凶残,社会影响更加恶劣。
不必从什么社会转型、分配不公等方面文绉绉地、一厢情愿地剖析劫匪疯狂作恶的原因。我们这个社会固然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但任何不合理都不能成为劫匪抢劫伤人杀人的借口。生命权是最基本的人权,危害他人生命的劫匪理当为他的罪恶付出相应的代价。
基于以上陈述,我认定龙女士是一位英雄。
可以设想,如果龙女士头发被抓、头部被卡死在玻璃窗上的时候极力反抗,她将很可能落个极其悲惨的结局。龙女士在万分危急的时刻,没有乱了方寸,而是琢磨如何应对劫匪的办法。龙女士,是英勇保卫自己生命安全的英雄。
可以设想,如果龙女士没有驾车撞击劫匪的举动,得手后的3个劫匪将会更加肆无忌惮地去危害其他人的生命安全。而他们继续作案的后果,很可能是导致更多无辜市民的受伤或受害。龙女士,又是保卫他人生命安全的英雄。
还可以设想,龙女士的英雄举动,可以鼓舞更多的市民同劫匪机智斗争,可以有效震慑那些自鸣得意的惯匪、顽匪,也无异于警告那些视他人生命如草芥的劫匪,世间自有公道,玩火必招自焚。龙女士,还是一位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英雄。
邪不压正、因果相报是善良百姓的朴素思维。祈愿,有更多的人与劫匪周旋,能像龙女士一样机智勇敢,沉着镇定。相信,市民多一分正气,劫匪就会少一分凶残,市民多一点机智,劫匪就会少一点猖狂。
我还想建议有关部门,既要报道龙女士的英雄事迹,还须切实保护龙女士的人身安全,在劫匪还没有完全在我们这个社会销声匿迹之前。作者:江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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