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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被拆除村民拒绝补偿 诉求与政策不符


       玉山县仙岩镇桑园村村民杨先生家的老房子,原来占地面积约有140平方米,因年久失修,便无人居住。2014年因为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在征得他同意的情况下,拆除了40平方米,用来修建道路。

杨先生说,当初村里承诺的地,直到现在也没有给他。那么,问题究竟出在了哪呢?在接到栏目转办函后,玉山县仙岩镇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按照当时的补偿标准应该是要补他150元一个平方,总共6千块钱,但是当时杨先生他就提出他不要钱,一直是想到合适的位置,选一块土地来加盖新房。

仙岩镇表示,当时村里也让杨先生挑选了一块地建房,但由于挑选地块的面积比房屋的拆除面积多出了不少,所以按照相关政策,必须进行审批。当时就是因为审批新的土地过程中,需要缴纳费用,杨先生就以拆掉他40平方的房子为由,他就一直不交这个费用,想让村里交。所以因为这样的问题,就一直没有动工建设。

就这样,杨先生建房一事也就没能落实下来。到了2018年,上饶市出台了《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要求农户建房需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而杨先生不符合再建房的条件。针对杨先生的实际情况,仙岩镇表示,他们会继续向杨先生解释相关的政策,以得到杨先生的理解。

(记者 胡真凤 摄像 郭远成 一审 黄琦琳 二审 周韦华 监制 王炜 孙志红)


(作者:上饶台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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