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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车棚服务未到期 小区竟将其拆除





市民林先生经营着一家充电桩 服务 公司,他向我们反映,他与广信区友邦华城物业和业委会签订了一份5年的充电桩合作合同,然而近期对方却违约了,现在是说理无门,一起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2020年7月25日,林先生的公司和广信区友邦华城客服中心、友邦华城业主委员会,签署了一份为期5年的友邦华城充电桩合作协议,由他公司出资给小区兴建充电车棚,每个月的收益按比例分配。

然而,到了今年夏天林先生突然接到了小区业委会还有物业公司的通知,说要对林先生公司安装的充电桩予以拆除,结果还真的拆了。

林先生认为,当时合作协议约定了有五年的时间,并且建设后对方也完成了验收,现在拆除的做法,完全是违约了。

林先生说,事情走到这一步,双方已无法继续合作。由于此前合同并未注明违约责任,所以林先生希望对方能按市场价赔偿他9万元。然而,多次沟通后,林先生的诉求并未得到理会。

那么,友邦华城物业、友邦华城业主委员会对此又有怎样的说法,这件事又该如何解决呢?我们继续往下看。

为了核实情况,记者找到了友邦华城小区物业和业主委员会的负责人了解情况。友邦华城业委会秘书长王磊带着记者参观了几个尚未被拆除的电动车充电棚。王磊表示,林先生公司建造的这些电动车充电棚电线杂乱、棚子破损,存在安全隐患。

王磊表示,应相关部门要求,这些充电棚需要整改,所以他们也曾联系了林先生的公司。

王磊告诉记者,恰逢这个时候,广信区城投公司为了提升环境,免费帮小区兴建充电车棚,才更换了原有的设施。

虽然新建设的充电车棚,能更加方便小区居民日常生活,但友邦华城业委会和物业与林先生签署的合同,尚在合同期内,未经林先生许可,就对之前的车棚进行拆除,这是否合理合法呢?针对林先生提出的赔偿金额,业委会的负责人明确提出了拒绝。

对于双方存在的纠纷,林先生也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为此,记者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认为,双方签署的协议受法律保护,如果另一方不能证明林先生建设的充电桩有质量问题,那么,拆除的行为显然是违约了。

律师谢炳凌建议,双方的纠纷可以充分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按合同当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向上饶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最后谢律师也提醒广大市民,商业活动经常会签署合同,违约条款,市民应当事先进行约定。这样,如果将来发生纠纷,可以做到有合同可依,有法可依,避免双方产生更多的纠纷。

(记者 林日强  摄像 戴舒   一审 陈丽丽 二审  周韦华  监制 王炜  孙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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